各管理部(分中心)、機關各科室,各繳存單位:
為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,深化落實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進一步做好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工作,支持滄州籍在外地工作回鄉購房職工的貸款需求,根據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《關于進一步做好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工作的通知》(冀建房金函〔2020〕52號)文件精神,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,自12月15日起恢復異地貸款業務。
一、異地個人住房貸款申請條件
1.戶籍地為滄州并在滄州本地購買自住住房
2.在異地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
二、異地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資料
(一)購買商品房貸款
1.繳存地開具的《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》(有效期內)
2.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
3.夫妻雙方戶口頁原件
4.夫妻雙方結婚證明原件(結婚證信息錯誤的填寫《夫妻關系聲明》或補辦結婚證;離異未再婚的需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或法院民事調解(判決)書原件;喪偶的另需提供配偶死亡證明);未婚、離異未再婚、喪偶未再婚的,需由借款人柜臺簽署單身聲明
5.夫妻雙方《個人信用報告》原件(有效期1個月)
6.購房合同原件
7.首付款發票原件
8.契稅完稅證明原件
9.借款人名下用于還貸的借記卡
10.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
(二)購買再交易住房貸款
1.繳存地開具的《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》(有效期內)
2.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
3.夫妻雙方戶口頁原件
4.夫妻雙方結婚證明原件(結婚證信息錯誤的填寫《夫妻關系聲明》或補辦結婚證;離異未再婚的需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或法院民事調解(判決)書原件;喪偶的另需提供配偶死亡證明);未婚、離異未再婚、喪偶未再婚的,需由借款人柜臺簽署單身聲明
5.夫妻雙方《個人信用報告》原件(有效期1個月)
6.不動產登記中心備案的存量房買賣協議原件,不具備存量房買賣協議備案條件的縣(市、區)申請人可提供房屋買賣協議原件
7.買房人首付款證明(買房人銀行轉賬憑證或賣房人收據)
8.契稅完稅證明原件
9.過戶后新不動產權證書(含圖紙)原件(新證沒有明確建成年份的須提供原不動產權證書復印件)
10.借款人名下用于還貸的借記卡
11.賣房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及其本人名下借記卡(農、工、中、建、郵政儲蓄銀行)
12.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
滄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
2020年12月14日